今年以来,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坚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敢于担当、民生优先”的原则,将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州已成功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小区42个,为16499户居民解决了长期悬而未决的“办证难”问题,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提高政治站位,高位统筹强推动,构建协同攻坚新格局。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6次作出工作批示,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3次深入县市(园区)一线调研,针对关键堵点现场办公,明确解决路径。成立由州自然资源局牵头,住建、税务、法院、发改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制定并实施《昌吉州自然资源系统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专班方案》等文件,组织专题培训5次,推行“周调度、月总结、定期会商”的常态化机制。通过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坚持分类施策,精准靶向破难题,探索多元化解新路径。一是创新“证缴分离”机制,破解“资金拖欠”困局。针对部分开发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欠缴税费等情况导致房屋无法办理首次登记,进而影响群众分户转移登记的难题,大胆探索“证缴分离”模式,将为群众办证与向企业追缴款项分离处理。在确保项目符合规划、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优先为无过错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并同步通过司法、行政等手段依法向责任主体追缴相关费用。已成功为4659户业主发放了不动产权证书。二是推行“容缺受理”模式,疏通“手续不全”堵点。对于部分项目因历史原因导致报件手续不全、但实际已建成入住且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的情况,在核心材料齐全、风险可控前提下,采取“容缺受理”方式,由相关部门出具认定意见或由申请人承诺后补,先行办理登记手续。全州已通过“以函代证”模式为9100户群众解决了办证问题。三是实施“政府指定代办”,应对“主体灭失”困境。对于因开发企业注销、失联等原因导致申请主体缺失的项目,由政府指定项目所在地的社区或其他组织代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在购房人按规定承担相应土地价款等费用后,即可单方申请办理。已通过“政府代办”模式为7482户群众打通了办证路径。四是强化“部门联动会商”,攻克“复杂疑难”个案。针对某小区二期涉及土地合宗、用途变更、跨宗地建设、司法查封等复杂问题,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召集相关部门联合会商研判20余次,通过规划符合性处理、土地整合、用途变更、协调解封等方式,成功破解了多个“硬骨头”问题,为640套住房打通了办证通道。
聚焦源头治理,优化服务提效能,健全长效防控新机制。一是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改革。将商品房首次登记环节前置与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并联开展,推动开发企业提前完成各项手续和税费缴纳,实现房屋交付与不动产权证书颁证“双同步”。目前已有586户购房群众享受到了“交房即交证”的改革红利。二是持续优化登记服务体验。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模式,整合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目前,全州申请流程由8个精简至4个,申请材料由16项压减至9项,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5个和2个工作日内,登记效率提升2.3倍。设立便民服务点12个,拓展“不动产+公证”“不动产+司法拍卖”“不动产+金融服务”等联动服务,极大方便了企业和群众。三是建立健全闭环监管体系。联合住建等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监管与产权登记的通知》,加强对商品房开发销售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厘清各项权责,通过联动监督、领导包联、挂图销号等方式,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等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各类问题真改实改。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扛起政治责任,总结运用好已有经验、持续巩固深化化解成果,不断创新思路方法,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更加坚实的自然资源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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