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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举办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法治国土建设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7-12-05 07:33
来源:厅法规处
发布单位:宣传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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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对法治国土建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解决实际的能力,根据厅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11月15日-17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举办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法治国土建设培训班,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此次培训 突出了三个侧重点。一是突出新要求。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展开,全面解读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引领干部不断适应新任务、新要求。二是培训内容“量身订制”。培训的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课程设置上重点突出《民法总则》、《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实务及如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有很大帮助,为今后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培训形式“多种多样”。本次培训邀请了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事务中心)行政复议处胡卉明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李丰相副主任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石炜庭长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授课。专家紧密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实际,从不同角度讲解如何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工作。培训内容形式丰富,互动启发性强,既有集中学习,又有分组研讨;既有专题讲解,又有经验介绍。

通过此次培训,借鉴兄弟单位法治国土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强化了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处理问题的意识,提高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对进一步开展好法治国土建设工作意义重大。

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共100人参加培训。(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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