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自治区测绘院成功举办了“与法同行”宣讲活动。此次活动旨在深入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新《矿产资源法》),切实做好该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同时谋划好落实好院内自然资源服务的各项工作。
自治区测绘院院长刘涛向全体人员详细阐述新《矿产资源法》的重大意义及十大亮点,他指出新《矿产资源法》的颁布实施,是顺应时代发展需求的重大举措,对于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化、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该法也为新疆的矿产资源管理提供了全新的法律框架和有力保障,对新疆经济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宣讲会强调,新时代法治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院各族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做自然资源法治工作的践行者和推动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的能力,全面推进新时代全区自然资源工作。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全院各族干部职工对新《矿产资源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同时,也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实践。今后,自治区测绘院将积极谋划和落实好相关工作,为新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技术支持: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6号邮编:830002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49备案序号:新ICP备 09002870号
网站域名:zrzyt.xinji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