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新〈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89号)要求,为做好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积极与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联动,在4月29日举办的“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第六十一讲,邀请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讲授新修订《矿产资源法》。
据了解,全疆各级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业等约10.5万人参加此次“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其中,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厅机关相关局处室、自治区国土综合整治中心及其他直属单位近1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魏莉华司长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讲授,一是《矿产资源法》修改背景。二是《矿产资源法》修订的重点,主要包括聚焦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构建新型的矿业权管理法律制度、建立矿区生产修复法律制度、矿业权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对矿业用地作出的专门规定、强化矿产资源监督等六个方面。三是《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准备工作三个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结合实际。
通过此次培训,厅系统干部进一步理解把握《矿产资源法》全面修改的重大意义以及主要内容,为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矿产资源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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