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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狠抓主汛期地质灾害风险防控

发布时间:2026-07-31 17:15
来源: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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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扎实做好主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力以赴确保安全度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自治区各地要坚决摒弃惯性思维、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协助同级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防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落实,把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推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抓实抓细各项防灾举措,筑牢地质灾害安全防控屏障。    

《通知》明确,自治区各地要以县域为单元,广泛发动群测群防员、驻守专家队伍和基层干部群众,严格对照《新疆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协同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聚焦地质灾害易发区、风险区,县城、学校、景区等人员集中区,紧盯重点交通干线、重点水库库区、工矿场区、在建工地、施工道路和临水临坡临沟临崖等重要区段,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向相关行业部门移交风险隐患信息。

《通知》要求,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管控措施,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对短期内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点位,严格落实常态化巡查值守和应急管控措施,做到隐患排查无死角、风险管控全覆盖;结合汛期专项排查,同步对已完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开展全面核查,对年久失修、出现变形破损的工程设施,督促管护单位及时修缮维护,确保工程设施有效发挥防灾减灾作用,保障汛期安全稳定。同时,《通知》还对主汛期地质灾害会商研判、责任落实、协同联动、应急值守等工作作出部署。(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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