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要求,2024年2月7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布了2024年第一批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注销公示。目前,公示期已满。现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32个已自行废止勘查许可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名单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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