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疆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地勘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工作部署,拟开展2024年新疆地质勘查成果统计年报编制工作,主要包括地质勘查成果和行业统计等内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及分工
(一)地质勘查成果统计年报。2024年全国地质勘查成果填报使用“全国地质勘查成果直报系统(https://kctb.cgs.gov.cn)”开展,自治区地质局(原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煤田地质局、有色地质勘查局)所属各队(院)、队属公司将本年度地质勘查成果通过直报系统上报自治区地质局,由自治区地质局审核后于2024年12月15日前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其他地质勘查单位通过直报系统直接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疆外地质勘查单位在新疆承担的项目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填报。
(二)地质勘查行业通报。2024年地质勘查年报中行业统计相关内容使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dkjgfw.mnr.gov.cn)”中的“行业统计直报”模块。自治区属地勘单位及下属机构,需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填报。有上级主管单位的,由各基层单位上报上级主管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汇总后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无上级主管单位的直接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驻疆的中央管理地勘单位直接向所属管理部门报送。
二、有关要求
(一)填报数据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止。
(二)自治区地质局需安排2—3名从事地质勘查成果和行业统计工作人员,负责本系统地质勘查成果通报数据的汇总验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协助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完成全区地质勘查成果数据及行业统计数据汇总验收工作,于2024年12月10日前反馈填报人员回执表。
(三)为确保地质勘查成果统计年报编制工作质量,请各地质勘查单位安排队(院)一线填报人员,申请加入“新疆地勘行业直报QQ群”(群号:775321970),下载2024年自治区地质勘查统计年报编制工作有关培训材料并认真学习。
(四)各地质勘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勘查成果统计年报、行业通报编制工作,认真安排做好数据统计及表格报送,本次工作结束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对无故不报、报送虚假数据、报送表格质量较差的单位记录在“诚信档案”中,并列为2025年重点监督单位。
联系人:徐翔宇 0991-8814372
传 真 0991-2665157
邮 箱 xuxiangyupro@163.com
附件:填报人员回执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8日
附件
填报人员回执表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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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备注栏中填写负责“统计年报”或“行业直报”或“地勘单位基本信息填报”工作,并将填报人员回执表反馈至联系人徐翔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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