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等有关要求, 新疆铁厂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等3个项目报告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审查情况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19日
附件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审查情况
序号 |
矿山名称 |
组织审查单位 |
审查结论 |
审查通过时间 |
1 |
新疆铁厂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 |
通过 |
2025年5月7日 |
2 |
新疆蓝景能源有限公司且末县巴什干克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 |
通过 |
2025年5月7日 |
3 |
阿克陶县巨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阿克陶县沙子沟铜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 |
通过 |
2025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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