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质局,注册地在新疆的其他地质勘查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工作部署,拟开展2025年上半年新疆地质勘查成果统计半年报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及分工
请各地质勘查单位在“全国地质勘查成果直报系统(https://kctb.cgs.gov.cn)”填报。自治区地质局所属各单位(含企业)在直报系统中填报后,由地质局负责审核,并于2025年6月15日前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注册地在新疆的其他地质勘查单位在直报系统中填报后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核;区外地质勘查单位在我区承担的项目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填报。
二、有关要求
(一)填报数据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止。
(二)请自治区地质局安排2—3名从事地质勘查成果统计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地质勘查成果通报数据的汇总验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并协助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完成全区地质勘查成果数据汇总验收工作,于2025年6月15日前反馈填报人员回执表(见附件)。
(三)各地质勘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勘查成果统计半年报编制工作,认真安排做好数据统计及表格报送,本次工作结束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对无故不报、报送虚假数据、报送表格质量较差的单位记录在“诚信档案”中,并按相关规定列为2025年重点监督检查单位。
联系人:徐翔宇 0991-8814372
传 真 0991-2665157
邮 箱 xuxiangyupro@163.com
附件:填报人员回执表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6月11日
附件
填报人员回执表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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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备注栏中填写负责“统计半年报”或“地勘单位基本信息填报”工作,并将填报人员回执表反馈至联系人徐翔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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