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及《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有关要求,新疆天之源水业有限公司新疆温宿县托乎拉乡饮用天然矿泉水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等5个项目报告通过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联系。
联 系 人:安 翔
联系电话:0991-2601846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8月12日
拟通过审查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名单
序号 |
矿山名称 |
组织审查单位 |
审查结论 |
审查通过时间 |
1 |
新疆天之源水业有限公司新疆温宿县托乎拉乡饮用天然矿泉水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 |
通过 |
2025年8月5日 |
2 |
新疆赛尔能源矿业有限公司赛尔五号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 |
通过 |
2025年8月1日 |
3 |
新疆天隆希望能源有限公司五彩湾矿区二号露天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 |
通过 |
2025年8月4日 |
4 |
富蕴希泊尔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富蕴县希泊尔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 |
通过 |
2025年8月1日 |
5 |
新疆伊犁金龙矿业有限公司达达木图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 |
通过 |
2025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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