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新自然资函〔2025〕402号)要求,我厅组织相关地(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围绕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中合法合规、单位管理、专业能力及安全生产四个方面,开展实地检查。共检查单位9家,其中无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6家,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3家,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如对以上检查结果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
联系人:艾克白尔 0991-8814203
附件:
1.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无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检查结果表
2.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检查结果表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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