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自治区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临时用地审查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起草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在前期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征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2月26日。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18340853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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