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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9 16:55
来源:人事处
发布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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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现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6611-12

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

三、资格审查地点

自治区国土综合整治中心: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B11楼机关党委(人力资源部)陈哲  0991-23621280991-2362109

自治区测绘院: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三道湾路东巷231211杨梅  0991-2611969

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研究院: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1020努尔加玛力  0991-4817025

四、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准考证、《报名表》、《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职人员报考须携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请携带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相关岗位要求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加分项的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公章)。

五、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审查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上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提供涉及报考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使得报考岗位入围人选产生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公告。

2.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无法提供符合加分条件证明材料的,当场核减总分,重新进行排名并确定资格审查人员。

3.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官网(http://zrzyt.xinjiang.gov.cn)发布的招聘相关公告,以防错过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阅读有关公告,未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等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咨询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991-2616454

监督电话:0991-2698205

附件: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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