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现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6月11日-12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
三、资格审查地点
自治区国土综合整治中心: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B座11楼机关党委(人力资源部) 陈哲 0991-2362128、0991-2362109
自治区测绘院: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三道湾路东巷231号211室 杨梅 0991-2611969
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研究院: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1020室 努尔加玛力 0991-4817025
四、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准考证、《报名表》、《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职人员报考须携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请携带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相关岗位要求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加分项的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公章)。
五、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审查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上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提供涉及报考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使得报考岗位入围人选产生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通过电话的形式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公告。
2.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无法提供符合加分条件证明材料的,当场核减总分,重新进行排名并确定资格审查人员。
3.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官网(http://zrzyt.xinjiang.gov.cn)发布的招聘相关公告,以防错过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阅读有关公告,未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等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咨询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991-2616454
监督电话:0991-2698205
附件:1.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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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技术支持: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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